1、水泥
透水混凝土可以看成是由粗骨料和水泥石膠結的多孔堆聚結構,水泥的活性、品種、數量是決定透水混凝土強度的關鍵因素之一,所以,透水混凝土多選用強度等級較高的普通硅酸鹽水泥,一般要求在在42.5級及以上。水泥漿的最佳用量以剛好能夠完全包裹骨料,形成均勻的水泥漿膜為適度,并以采用最小水泥用量為原則,過多的水泥用量會降低透水形成均勻的水泥漿膜為適度,并以采用最小水泥用量為原則,過多的水泥用量回降低透水性,而且會增加成本,一般情況下,每立方米透水混凝土的水泥用量為20-400kg。
2、粗骨料
粗骨料可以采用普通骨料(砂、碎石)和再生骨料,它們是透水混凝土的結構骨架。骨料應符合《普通混凝土用砂、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》(JGJ52-2006)的規定,粗骨料采用粒徑較小的單一粒徑,使用的粗骨料的粒徑范圍為5-20mm,其中用于面層的粗骨料最大粒徑不宜大于15mm,顆粒大小應均勻,粗骨料含泥量小于0.5%,泥塊含量小于0.5%,針片狀顆粒小于10%。碎石壓碎指標小于15%,卵石小于14%,進場骨料應提供檢驗報告,出廠合格證等資料,骨料進場復驗合格后才能是有那個,并按照JGJ52-2006中的規定進行取樣復驗。
3、仿石材紋理彩色透水混凝土采用的骨料與以上要求不同,主要為石英砂,其顆粒粒徑單一,粒徑范圍1-3mm。
3、細骨料
透水混凝土有時為了控制漿體收縮或降低成本,也滲用細骨料,細骨料應符合《普通混凝土用砂、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》(JGJ52-2006)的規定,細骨料應選擇級配良好的中砂,其含泥量應不大于1.5%,泥塊含量不大于1%,細骨料用量在6%-10%之間為宜。
4、礦物摻合物
礦物摻合料也叫礦物外加劑,可選用硅粉,磨細礦渣粉和粉煤灰等,所用的礦物外加劑應符合《高強高性能混凝土用礦物外加劑》(GB/T18736-2002)中規定的質量要求。選用礦物摻合料時,替代水泥量應符合下下列要求:硅粉≤8%,礦渣粉≤40%,粉煤灰≤30%。
5、外加劑
透水混凝土選用的化學外加劑必須符合《混凝土外加劑》(GB/T8077-2000)和《混凝土外加劑應用技術規范》(GB50119-2003)的有關規定。為了提高水泥漿與骨料間的粘結強度,可添加一定量的增強劑;為了改善混凝土成型時的和易性并提高強度,可添加一定量的減水劑。制作彩色透水路面時,通常添加一定量的礦物顏料,冬季施工時,可添加早強劑。
6、拌合用水
透水混凝土所用的拌合水應符合《混凝土用水標準》(JGJ63-2006)的有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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